目前分類:泰緬孩子等待援手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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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想,該如何記下這充實的一天,心裡起伏的感慨與交織,跟著劉姐趕著不遲到的時間,收獲的意外,驗證了江元慶老師的:冥冥之中自有冥冥!
早上1030與江老師元慶會晤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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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移民署內部召開跨部協調會的日子,因為是移民署承辦的協調會,並不邀請我們學生代表和與本案相關人士出席,一切詳情必須等移民署內部會議記錄寫出後,才能公佈給大家。相信大家也深知,官方的會議記錄,一個禮拜是最快速的時間,所以,請同學耐心的等待一個禮拜後的會議記錄。
    下午兩點半,和秋容去拜見了「國際和平禁毒基金會」的鐘先生,鐘先生常在泰國緬甸兩地跑,對當地的狀況了解又同情,在知道我們的困境後,願意提供協助,今天討論,是本會內部後續的努力及發展方向,有些細節不便以會議記錄的方式呈現,請同學見諒!後續發展的方向不會變;在尋求協助之前,必須先自助,這是大家都深明深知的問題,如果現在還是抱有「沒什麼進展的心態」,那麼,劉姐所有的努力都是枉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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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其實就是那些合了自己意的事,美好是自由主義,定義來自內心。
    昨天,跟朋友從水果店出來,水果店是十字路口,沒留意右方的紅燈,就直接右轉了,也不清楚面對我們的正方是綠燈還是紅燈;還在想這樣算不算違規的同時,那位證實違規的警察已將我們攔下。警察先生順口溜的行照、駕照、身份證,朋友和我無一人能出示。除了拜託,和下次不會再犯的承諾外,剩下的就是我們清楚的解釋,警察先生模糊理解的狀況。所幸,警察先生是位好心人,問了我們來自那裡後,也就不再為難我們了。事後,跟朋友說:真是好人有好報啊!現在回想,我這慶幸的話,真是自大又無情。我應該說:幸好我們遇到了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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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新的希望
大家一切來許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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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老公公與烘爐地的土地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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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洋溢著溫暖氛圍的2007年,《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劉小華執行長,邀集流落於台灣的泰緬無國籍華裔人士至府上共度「溫馨中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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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工作進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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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有立法委員要在台灣舉辦緬甸節日慶祝活動,需要6-7名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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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我們可以評量 給不給 
 (現在就說是他們自己可以給或不給,根本就不需要看規定,他們高興就給不高興就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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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姊您好!
我是台大社工二的學生,想要跟你申訴延居留證時遭移民署的人的藐視,我已跟我學校的僑輔室談過,但我想你更能幫我們忙,因為我問了上一屆的會長,他說現在目前對我們緬甸情況不利,所以不太有可能申訴,所以請您為我們屈冤。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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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僑委會與僑教會共同舉辦海外僑生招生

第二階段:僑生設法取得護照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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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傑在留言板中的兩篇貼文,相信對大家的自我認知會有很大的
幫助,所以轉貼,除了要謝謝文傑,劉姐也想聽聽大家的聲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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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來自緬北的孤軍後裔,爺爺是追隨國民黨軍隊。撤退緬北時留在當地等待反攻大陸的革命軍人。而父親也因爺爺的影響而進入了中華民國軍事情報局,為台灣蒐集中共的情資;後來還跟同為情報局人員的母親結婚。我的姑姑也是一位軍人,我家可謂是中華民國軍人世家。但承繼軍人世家的我,卻變成了無國籍人民。我不知道是那裡出了問題,是我們命該如此?還是逼於無奈?是政府的錯?還是我們無可避免的宿命?無論如何我們的身份是應該被認可的,政府應該負起相關責任。
    前幾天我在報上看到同為孤軍後裔的吳守忠先生,因等不到身份證而憂鬱自殺,我非常的難過,卻也非常生氣。我的難過是為吳先生無根走絕路的死,但我的生氣卻是對台灣政府。因為政府各部門的推卸責任,造成今天的自殺事件。如果相關單位能盡快解決我們的身份,盡快把我們該有的身份證發給我們,我想就不會有今天的自殺事件發生。更生氣的是已經有一個人自殺了,政府還是無動於衷,是因為認為我們太軟弱了嗎? 還是要等我們所有的孤軍後裔都站上街頭抗議或是集體自殺時,政府才會注重我們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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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十四日星期三,聯合報「泰北孤軍後裔 無根走絶路!」,來自泰北的孤軍後裔無國籍人吳守忠,為了爭取一張台灣身份證,以十二年的時間,五十萬的天文金錢,幾經波折,最後換到的是無可奈何的走上絶路,割腕自殺....又一個令人寒心的悲劇上演,這不是因為感情、不是因為生活、更不是因為失業,因為亡者根本連失業的權利都沒有,因為他沒有就業的權利,所以也無失業可言,這是個殘忍的實事,也是一個錯誤歷史下的犧牲品!一個來台灣十幾年俱有居留證的人,卻要賠上了寶貴的青春,為的只是想要擁有一張屬於自己的證件,給自己一個活下去的機會,百般掙扎後卻還是一個幽靈人口,連死了都只是個無名屍,這對一個以民主人權為基的國家是一種莫大的諷刺!

民國三十幾年前,國共的恩怨幾乎快毀了大片中國,國軍也因為無力扺抗而暫避泰緬邊境,卻不知這是條不歸路,當反攻不成返台不就時,身處異鄉的孤軍才發現,自己已經被遺棄了,遺棄在一個不知名的土地,不熟識的異鄉....盡忠職守、刻苦奮戰後的結果是要想辦法在一個不知名的地方生活下去!數十載過後,他們的第二、三代都已長大成人,為了能完成歸國的願望,他們不惜散盡家財也要讓其後代回到心目中的祖國──台灣。豈不知他們所謂的祖國早已改朝換代、事過境遷,根本沒有把當初遺留下來的孤軍視為同胞,不堪的事實破碎了脆弱的歸國夢。不僅無法歸劃入台灣國籍,連基本的生存權都不惜剝奪,也因此悲劇的上演也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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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4聯合報A9版刊登了泰緬孤軍後裔苦等身份證12年,而自殺身亡的消息。照理;這應該是轟動台灣移民界的大新聞,更創台灣社會第一個因苦等身份而自殺身亡之首例。一直被「安置」在移民法背後的泰緬無國籍人士,震驚的浮簾而出。350位來自泰緬地區的僑生,一直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更一直在移民法第16條第2項裡游移,渴望在88521日的落日條款前,找出一線生機88521日是一個寬限的紀念日,紀念的價值在於已經將問題完整的解決,然而,僑教政策並未受<88521日的影響,一樣以朝令不夕改的方式至泰緬地區招生回國升學,旨在培養更多學無致用的無國籍人民。
    今年5月,一百多位無國籍人在228公園為「如何爭取國籍」討論,消息立即在泰緬圈中傳開而一夜之間爆增至350人,這樣的召集效應,不是法律的宣導,而是無國籍人對自我認知之結合,國籍…是人權最基本的權利。而在號稱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卻有350位同學,不斷為爭取國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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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文公告,自97年起,持畢業證書欲申請居留延期之畢業僑生,如曾有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之情形,將不予核准居留延期。若未曾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可申請延長至次年6月底。」
    一早打開信箱,見到由本校生輔組老師寄來的信件內容,讓整天的心情被無形的打結,跟著訂了卻動不了的法律沉默。這種硬性又不經適當就定法的規定,常讓學生陷入一陣陣的挫敗中。一直以來,學校教育的是如何在生涯裡規劃?對僑生而言,要依居留期限寫成生涯規劃表,已經是非常不易的事了,又碰上如此突如其來的規定,更讓人傻眼。法的設定,最大用意是保護及維序;保護人民兼維持社會之安定,當然,對官職部門而言,亦存在相互監督之效能。對泰緬僑生而言,能在居留期限內完成所學之技能,有著能力失衡的比較,泰緬僑生,由於在僑居地接觸華文文化及教育機會甚少,不同於本地土生土長之學生,加之,資訊傳播不足,能從網際網路學習E化的知識更少。八年,是個很寬容的期限,但為何又冷不防的要刪除原本給予畢業生調適心情的一年或半年呢?用來規定的理由也非常令人哭笑不得:「曾有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之情形,將不予核淮居留延期。」這是一項完全沒有人權概念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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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我在發傳單的時候,一群警察從身邊巡邏而過,之後就一直圍著我繞啊繞的,突然間有位警察停下車說:身份證借看一下好不好?我就拿出學生證給他,其中一位警察說:長得和公園的那位通緝犯很像。我聽了後,又害怕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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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緬甸的勐穏中學念完中學後,就再無升學的機會,在村中因為毒品氾濫,父母親不願看到我們成為下一支毒虫,且怕我們被北佤軍或緬政府軍抓去當兵,如果是被緬政府軍抓去,一去就是三到五個月不定,如果是被北佤軍抓去的話,那就四,五年也難說。重點是你不能逃兵,要是敢逃兵,家人的安危就很難說了。在家鄉,三不五時都會聽到雙方開戰的聲音。大家所謂的流星,不是真的流星,而是夜間開戰的彈頭,在天空中飛來飛去,還真的有點像流星,而鞕炮聲似的槍炮聲,常赫得我們往涵洞裡鑽,那時候每家每戶都會自挖一個涵洞,只要一聽到槍炮聲,大家都像老鼠被赫到一樣,第一個動作就是往洞裡鑽。這就是我們在緬北的生活。
    父親一直以來的心願是希望有一天能把我們送回祖國-中華民國台灣來,但是我沒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不能辦護照,家裡又沒什麼錢,所以就一直呆在村裡。第一次離開村子就是我要來台灣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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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貧苦家庭的我,有記憶以來,從未嚐過物質享受是什麼樣的滋味。有自己喜愛的玩具、吃自己喜愛的糖果,這一切對我來說,彷彿都是一種傳說。
   小時候,祖母90幾歲高齡,罹患眼疾,依然健在。9口之家僅靠父親每月教書所領到的微薄薪水,糊口已是超級不易。其他的一切享受,家人都很體諒父親,也沒人敢奢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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