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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中視新聞的報導,我今天很接到一些關懷的電話,除了代孩子們謝謝中視跟大家的關懷外,相信在孩子的心裡,也會有暖暖的被在乎的感覺!
    今天的電話中,有關懷者願意提供工作機會給孩子.這其實正是我們目前最最傷感的痛.由於勞委會規定:凡是僱用非法外勞者將重罰75至150萬.而孩子們因為護照是違法護照,不敢回去泰緬,以致在台灣逾期居留,一但打工,就是非法外勞一族.在居留証未過期前找到工作的,目前也是膽顫心驚的瞞著雇主,不敢讓雇主知道證件過期的事實.有些好心的雇主,讓孩子在最隱蔽的環境中工作,一遇警察臨檢,就通知孩子快跑,這算是什麼樣的生活啊?
    有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很好,卻沒有進入正式職場工作的機會.再高的學歷,再好的成績,在台灣這個環境裡,他的學歷證明,都只是廢紙一張.我常強調,在沒有拿到合法證件前,他們是沒有出路的,這不是隨口說的一句話,他們除了不能工作;無法繼續升學外,不能生病;不能結婚,不能坐飛機;不能租房子;不能騎車;開車.舉凡要用到證件的任何事,在他們來說,都是必須偷偷摸摸做的事,還不說,他們不但不能回家,也不能有個屬於自己的家!
    這些躲在社會角落,憂心思考如何為自己找到出路的孩子,所以敢於曝光,說出他們的問題,正是希望社會大眾能夠諒解他們是生為無國籍人的事實,買護照回國正是冀求有朝一日能夠擁有國籍,過合法正常的生活!
    我們希望能夠得到社會支持的聲音,讓政府正視這個影響孩子生存的迫切問題,我們誠懇誠實的說明我們的困境,因為不得不拒絕關懷,實在是不能造成對關懷者的傷害,其實,我們比誰都急,比誰都痛,也期盼我們的主管機關,能視這些回不去的孩子為我們社會的一份子,給他們機會,給他們身份,他若有合法正常的機會,他的成就,又何嘗不是這個社會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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