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姐:
我的補充,看你要不要放在你的文章後面。 61小應該是在2000年或2001年間領到入籍許可,當時我已離開 婦援會2年多,但還是陪著他們到境管局繳了居留證,接著讓她們各自 回到台灣各個角落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並在確定她們都順利領到 身分證後,打了通電話給當時婦援會的董事長沈美真,告訴她當年交付 的任務已經完成。 這是一個拖了很多年的案子,在這過程中,最心痛的,是看到台灣 公部門員工居然這般推諉無能,明明沒犯罪、而且是被騙來台遭到強迫 賣淫的泰北女孩,卻只因為公部門不知怎麼處理,就將他們平白無故關 進收容所關了34年,而且連剛出生的小嬰兒也不放過,非常不可思議 的漠視人權。 最感激的,是當時自動報名進到收容所教他們識字與手工藝的幾位 義工,他們幾位是當時六大一小被關在收容所時主要的情緒寄託之一, 每週他們自己準備教材、百忙中抽出時間自己花車錢進到收容所,無條 件的陪伴六大一小、承受她們的情緒,而且事成之後不求回報、不求榮 耀,只帶著內心的喜悅與參與感後就默默消失。 至於劉小華當然不用說,整個保人與爭取身分證的過程,幾乎都由 拖著病體慢慢促成,沒有她,可能六大一小直到現在還關在收容所裡, 而在這之前跟之後,她也一直沒閒著,照樣不求名利的無私幫忙其他所 有泰緬無國籍人,是個笨笨的好人。 六大一小這些年來有很多的狀況、很多的人生起伏,但後來我們已 經很少介入,只在過年時才與她們(在劉小華家)碰面聊聊天,因為不 管過得好壞,那都是他們的人生。他們的人生起點很不平等,從小出生 在泰北、貧窮、病痛、沒受過教育、長大被騙、無罪被關、甚至沒有國 籍與身分證。這些人生的歷程與不平等,你只能心疼,沒辦法改變。 但我們當初唯一想改變的,就是要讓六大一小有國籍與身分證,我 們要給他們的,就只是這樣一張生而為人的證明,那是她們生而為人應 得的基本權益。他們的生命歷程你只能心疼,但他們生而為人的基本權 益,應該要給。祝福目前尚在爭取身分證的朋友,希望你們也都能獲得 這張生而為人的基本證明,並接納與珍惜所有的生命歷程,不管這歷程 有多麼辛苦與不平等。
在我的地盤上,有被東東PK的感覺.但看在他承認我是笨笨的好人的份上.全 文照登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泰緬權促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