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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心裡沉重了好幾天。工作上的不愉快,不想做也得逼著自己告訴自己說:「失去這樣的工作機會,我就活不下去。」我很感謝老闆,明知我是個非法居留沒有工作證的僑生,但仍然讓我保有這份工作。雖然在工作崗位上跟同事有點磨擦,那種被本地生同事欺負的感受只有自己最清楚,而領薪水時,也總是會被會計扣些不該扣的錢,真的被扣得很不甘願,但因為我沒有身份證,公司聘用我也要冒風險等等理由。每一次領薪水心都要痛一次,為什麼我跟同事沒有辦法領一樣的薪水,我也是黃皮膚的中國華人啊!
       在緬甸,我們被緬甸政府區隔說是白種的中國爛人。我們不是緬甸人,對!我就是中國人!我一家人都有華人的姓名,可是來到台灣呢?我又是什麼人?難道來自緬甸的就不是中國人了嗎?為什麼還是一樣有那種被區分的感覺說:「你們是緬甸華僑!」     
      在台灣,對華僑的定義是什麼?我今天回不了家,心裡的掙扎與難過是別人看不到的,我真的好想讓台灣的官員好好去了解我們的心聲裡有那麼多的痛,痛到自己受不了,還要勉強自己用樂觀的感官去看一些遠漸的東西。 
      我是來自緬甸的僑生李開莉。1999年7月底入境台灣求學,就讀於高雄縣私立中山工商工專高職建教合作班,半工半讀順利唸到高三畢業,2002年報考上澎湖技術學院的四技二專,因為找不到工作,交不出學費只能退學,2003年回到台北重考到華夏工專夜間部,以為可以好好半工半讀的完成學業了。
      家裏曾經來信對我說,我不能再用這本護照回緬甸,叫我自己想辦法留在台灣居住。因為我們家沒有拿到緬甸政府發給的緬甸公民證,爸爸是國民黨軍人,緬政府到今天仍然對家裡施壓跟欺負。為了能來台灣,我的護照是用錢買的假護照,花了300多萬的緬幣,因為是假護照,我所辦的資料都填寫假資料再跟官員買通,蓋章通過才順利來到台灣。 
       台灣跟緬甸沒有邦交,我們出來只能說到泰國觀光,卻在台灣一待就是8年,拿著這樣的護照,我怎麼給自己找個合理的理由回去?可留在台灣也已經非法,怎麼在台灣會跟在緬甸一樣,都只能過著見不了光的老鼠生活。 
      我爸10年前就有跟國防部及黨部辦過居住台灣的證件。但是當事人不能出國,只能用原有的資料叫我辦,沒身份證的我出不了面,自己手上只留有父親的文件影印。

有誰能夠告訴我,回到祖國的我,到底有沒有一條能夠讓我大大方方走的路,不要再被欺負,也不要再害怕難過,沉重的心情有放鬆的一天,這真的是很奢侈的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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