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可以結婚了
這是小喵喵的回應
對想結婚的緬甸籍朋友來說太重要了
所以給他大大的轉貼
看完後 不要忘了謝謝小喵喵喔

很幸運看到這個資訊
因為香港不用單身證明,而且任何國籍皆可。
最重要的是,駐外認證的結婚證明,在香港中英文版都有!
拿著認證後的結婚證明回台補登記即可!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香港入境說明網站
這個部落格有很詳細的描述
http://blog.roodo.com/myjohn/archives/1755059.html

到香港結婚的人可分兩類
A 可以在香港停留15天以上
B 只能在香港停留4-15天


程序如下:

1. A組 男女雙方直接飛到香港,到結婚登記處填寫"擬結婚通知書",待
   公告15天後無人反對此婚姻,始可舉辦婚禮。

2. B組 男女雙方需下載"擬結婚通知書",填寫完畢並至法院認證雙方的
   簽名,(就是請法院的人看著你簽名,確認是你本人的簽名),再寄去香港
   的結婚登記處,待回覆可以結婚的日期,(收函後15日,3個月內)將舉辦
   婚禮,前一天再飛去香港即可。

3. 台灣籍需準備單身證明(或戶籍騰本之類的),證明單身。

4. 領取到香港的結婚證書後,再至香港的"中華旅行社"認證 (約1-2天),
    拿著認證後的結婚證書即可回台辦理結婚登記啦~!

詳細需準備的文件,身份證件,護照等.請各位在我提供的部落格上多爬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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