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 

          這兩天的瑣碎事情真的很多,多到沒有多餘的精力來管部落格裡的是是非非。但有個想法一直在深深的考驗著我-所謂的被協助會員,他的定義是什麼?他被規範的底限在哪裡?權促會的真正目標在哪裡?他服務的對象又是誰?  

    如果被協助會員必須是有能力繳會費,才能成為我們服務的對象,這跟我想成立權促會的精神好像是背道而馳的啊! 

    要求退費同學難以啟齒的退費理由讓我們看不見問題的根由;因為不想解釋的態度及臨時要求退費造成作業上的困擾,的確讓辦公室裏產生負面的情緒。當大家都在責怪要求退費的行為不好時,我認為不好的部份是他的態度引發反感。而我們自己該有的態度又是什麼?  

    會收費是因為工作的運作的確需要花費。因此,從去年六月起,因為參加的人數眾多,我需要有人協助處理資料及會務,美萍放棄了工作和收入,全力協助我計畫的執行。我們覺得該給她生活補貼,加上小組聯絡人額外的電話費支出應該補助,所以決議每人每月交300元。平均一天10元的額度相信不會帶給大家太重的負擔,這個費用的收取因此成立並定型。當時由小組長每月收,大家還不會覺得吃力,因此也沒有異議。  

    如今有了辦公室,聯絡工作改由辦公室自行處理,聯絡人的電話補貼轉支給工作人員,收支在謹慎的運用下幾乎打平。我的急難救助跟獎助學金的來源只好寄望在統一發票的微渺中獎率上,但依然是充滿希望的夢想。  

    7/3行動後,希望加入本會的電話源源不絕,何主秘也認為有問題的不會只有380位,不如一次解決。我因此決定開放面談。新加入者的會費如何收取?從今年1月起算收取一年共3600元,加入會費1000元共4600元應該合理。我擔心學生可能會很吃力,因此有三位未收會費,有人問可否分期,我也一口答應了。  

    題目所以用『距離』,我想到的是:我們不過一天付出10元,如果就能有機會幫助一些經濟比較困難的朋友,其實不是難事。何況還不是給予金錢,讓一些人得到一些有用的資訊或協會的協助,我們會有什麼損失?如果有人因此覺得不公平,大家全部都要求退費,我也可以樂得回家享清福。但『施』與『捨』之間的距離應該是很美妙與很合諧的。如果怕吃虧而計較了,只怕那個距離帶給大家的是困擾、不平、對立。還是那句老話:誰都沒有贏,只是一場笑話而已!  

 

                          小華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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