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請大家盡快準備舉證文件&判決書分類(一)

    現在還未收到傳票者,只要你地址沒錯就不用擔心,真的睡不著覺的請自行到所屬縣市地方法院檢察署去查,以後不要一直重複留言或打電話問這個問題,這個也不是重點,也不會嚴重到把你抓起來關。沒收到傳票除檢察官還沒空受理外,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檢察官不會傳你訊問而直接寄判決書給你,這種情況多是他把你的護照透過台灣外交部拿到緬甸駐泰國大使館去查驗證明護照為真或檢察官覺得你的偽變造護照罪嫌不足。所以當前非常重要的就是請大家盡快準備好可以舉證自己護照偽變造的資料,包括在僑居地所持身分證明文件及任何可以證明自己真實個人資料的文件,這個才是能不能符合無國籍可以申請居留的重要依據,而不是道聽張三李四王八白九說一些有的沒的再來問人。有時候,各位同學必須要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斷能力,有些事情不能以自己的角度思考想,而必須以其他人的角度想法來想,譬如你以檢察官的角度來想你的被告偽變造護照是否可以單憑個人之自白認定等等邏輯思考。

    所以,還未收到傳票者,你還有足夠時間來準備舉證資料;先收到傳票以及判決書已下來者未必是好。因為7月中移民署派專勤隊員幫我們做筆錄時,並沒有要我們提供可以完全舉證自己護照偽變造的證明,我們當時只提供了護照、居留證、分發書等本是因偽變造而取得的文件,這些東西不能當作護照偽變造的積極證據,所以現在產生了很多問題。當然,這也怪不了任何人,一方面移民署按照以前的慣例程序作事,前一批學長姐們只要簽具沒有國籍的切結書之類即可;另一方面,我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不足。

    因而,在已經有同學出完庭且收到判決書後,產生出不同的各種問題。判決書下來後,有些同學符合申請居留資格,有些同學不符合申請居留資格;簡單地說,就是有些「通過」,有些「沒通過」。「通過」的同學等修法出來以後就可向移民署申請居留(目前尚在行政院審議,尚未排入立法院議程及需三讀通過,所以還有一段時間要等),申請居留時也必須提出可以證明自己護照偽變造的文件;「沒通過」的就只好準備好所有可以證明自己護照偽變造的舉證後再自首一次。所以,舉證部份是相當重要的。同學入會前和多次發簡訊以及在部落格已說明過好幾次舉證的重要性。
                              
                              2008/10/10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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