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解!卻也只能『依法』期待    李美萍

    七月下旬,來自泰緬的無國籍華僑,手持「中華民國外僑臨時登記證」,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安心吃頓飯了;不再躲藏、不再害怕,同學臉上有了心滿意足的歡笑,大家快樂等待九月份修法的到來。

    記得七月四日,有記者採訪問我:覺得對政府發給妳們「臨時登記證」這樣的證明有什麼樣的想法?我回答:「真的很感謝政府願意解決問題的誠意,至少在九月份修法前同學可以安心的生活」記者又問:「『臨時身份證』可以工作?可以有健保嗎?」我回答:「沒有工作權也不能參加健保,這期間我們也只能自求多福的保重,不要生病。」

等待的過程中,同學生病住院了、工作時被查獲;用顫抖的聲音打電話詢問關於健保及工作證的消息,雖然「臨時證」可以避免警察的拘捕,卻躲不過勞工局的訪查跟警告,更躲不過心理跟身體的雙重壓力、沒有健康的保障啊!

靜下心來,沉思生活的單純,活著就是幸福嗎?社會競爭如此激烈的當下,好手好腳的我們,卻不能工作,熱情只能隨青春蹉跎。以為,九月份會如願的看到立法院排著「泰緬無國籍學生居留辦法」議程,每次電話詢問相關單位,都是「已送進行政院」的答覆。知道國家目前有更重大的事務等著處理、等著通過,但那些面臨生病必須住院開刀、僱主要求工作證等問題的孤軍學生,他們的生活及安全仍是迫切的需求啊!

一路走來,跟著主管機關的「法律條件」變更身份,從僑生變外籍生、從無戶籍國民變無國籍人、回國就學成了犯「偽造文書」罪的罪犯,無路可走的我們,在每次政府的「善意」中感恩,只要願意給予我們空間,不論多委屈的身份認定,都接受了,即使心酸。

最近,事情已慢慢走入司法階段,等待或收到傳票,都是我們無法抹滅的難堪記憶;多少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判決,我們卻祈禱偽造之罪成立,因為「罪嫌堪予認定」,我們才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我不解,卻也只能如此的期待。

我們還要培養多深的感情?還要感受多少祖國人權的理念?才能通過屬於異域的「法」? 

(本文精簡版刊登於1015日自由廣場: 「中華民國,我們還要等多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5/today-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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