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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徐中雄委員辦公室通知:移民法第16

修正內容已通過行政院審議,並送交立法院,經過

協商,預計於本月13日逕行三讀.

   
本法一但通過,泰緬無國籍學生申請在台合法

居留案將[有法可據],得以依一定程序後正式申請

定居,成為回歸祖國的公民.對滯留泰緬地區長達60

年之海外無國籍華裔難民的身份取得,雖未全面解決,

但仍深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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