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目前還不能向移民署申請居留

     移民署雖然已公告「滯臺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申請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草案」及無戶籍無國籍「送件須知」,但現在辦法草案是預告期,按規定須刊登公報10天(2/10~2/20)。等預告期過後,尚須報呈行政院核定。所以,目前還不能向移民署提出申請居留。

    在「送件須知」中,還有一些問題存在,我們必須跟移民署再確認,看是否在有些事項上能做修正,不然對同學來說手續程序繁雜,譬如判決書部份的規定等等。

    等可以正式申請的時候,我們會發簡訊和開小組會議通知,也會於部落格上公告。不過即使移民署正式開放申請,大家也必須照著規定走。也就是說,必須先具有應備文件齊全者,始符合申請資格。因此,不可能近千位同學一起同時間申請。

    請同學不要慌也不要急,等居留辦法正式實施後,只要條件符合隨時都可以申請。所以,即使是之前尚未換發過臨時登記證之同學以及沒有填過孤軍後裔申請表的同學,等之後我們會一批批處理,請隨時注意部落格之公告。
 

                              辦公室  20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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