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濃縮版刊登於4/27中國時報民意論壇。此篇為原文。) 

廿三日,一則「泰緬孤軍後裔睡校園吃廚餘偷錢」的新聞,映入社會大眾的眼簾。或許,這只是單純的社會事件,尤其在不景氣的年代,此類新聞似是慣常上演,已令人看到麻木。但這事件的背後,卻也有著因法令政策的限制,而令人在等待中只能燃燒生命的無奈。 

    在去年七月中旬,政府為解決泰緬孤軍後裔無國籍一案,先發放給我們一紙「外僑臨時登記證」,讓我們可以暫時不用再躲避警察,不用再在黑暗中生存,讓我們暫時可以獲得呼吸那心中祖國的自由空氣;政府亦承諾,將盡速透過修法解決泰緬孤軍後裔的後續居留問題。 

    到目前,九個多月過去了,我們手上仍然只持有那張為期一年,且只能擁有暫時居留權而無任何工作及健保保障的「臨時登記證」。雖然修法也早在今年一月中就通過,但因各相關部會的職權主管機關在處理問題上,沒有「聞聲救苦」的集體共識,忽略人性化的考量,只會以「依法」來相互推卸責任,致使問題繼續拖延耗滯。 

    這段期間,泰緬孤軍後裔因尚無正式合法身分,一幕幕悲劇及不合乎人道人權的事件發生時,讓人為之難過及深感無力。有同學重病受傷想看醫生卻苦無健保、有同學因非法工作被查獲罰款而失去工作機會、有同學親人過世而無法返家、有同學已在中華民國土地上生了小孩卻讓小孩跟著成人球…。這一切的一切,原因無他,只因這群人沒有合法的身分,只能在冰冷硬性的法律中承受痛苦的折磨。 

    我們誠摯希望政府,尤其各相關部會主管機關,請加快後續的行政作業程序,讓泰緬孤軍後裔能盡快取得正式合法居留權。在這段等待過程中,也希望政府能研議出如何保障我們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權。畢竟,泰緬孤軍後裔的案子已經在專案處理,是否表示我們已具有中華民國「準國民」的身分,讓我們在這「實習國民」的階段,不再是被關在籠子中的小鳥,而能夠享有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權,用自己的雙手去開創屬於自己的一片天!(楊文傑/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成員)

中國時報民意論壇:http://0rz.tw/Gr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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