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偷渡」既沒有標明地點或地名,對狀況的描述其實也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要偷渡的人自然會偷渡,當蛇頭賺錢或當官員賺錢的也不會因為我的這幾篇文章而歇手,你以為死了54個人後緬甸就沒有人敢偷渡出來打工了嗎?  

    問題在為什麼要偷渡?因為環境安全、環境滿意或經濟因素的偷渡不是我在這裡要檢討的,我要看的是華人在泰緬邊界的「越界」行為,除了經濟因素外有沒有其他的理由存在?政治因素在年輕人的身上是他們所以「越界」的理由嗎?  

    兩年前,我發現有許多緬甸來的年輕小老師在泰北村寨中的學校擔任小學老師,有的國語還算標準,寫繁體字,字型工整有形,學歷緬甸華文高中畢業,看起來都還規規矩矩,能力不錯,問他們想不想來台灣?不是不想,是來不了,沒有合法身份沒有錢,家裡也在等著他們賺錢回去(在泰北當老師的收入可能是緬甸大學畢業生在仰光工作收入的3倍)。經濟需求強過政治熱情,有政治熱情沒有合法身份也是惘然,所以問了等於白問。  

    這次的採訪對象當然是以年輕人為主,想來台灣的理由就更千奇百怪了(連棒棒堂都成了理由之ㄧ),當然有人說覺得台灣很好(是台灣的印象經濟很好?人很好?台灣有許多志工老師在泰北服務,表現的確很好);台灣政府對泰北地區的華人很好;還是老師校長耳提面命的一再說:回台灣好,台灣才是你的祖國。 

    有泰國公民字的學生當然有機會以外籍生的身份回台灣升學,那些回不來的呢?眼看別人吃糖心裡不讒嗎? 

    曾經是半官方的救總以前只給泰北學生獎學金;泰國比緬甸民主、溫和、安全、經濟面好,緬甸華人自然要往泰國移動,而後設法買通少數民族,再設法取得泰國公民字後找機會來台灣讀書或發展。這是人性,難以責難的人性取向,你不能說他對或錯,因為苦日子不是你在幫他過。錯在你對泰緬華人關於台灣的印象朔造,讓他們想來台灣,不擇手段的要來台灣,於是,「行為越界」產生的法律困擾,如果仍要這些年輕華人去擔負,「公平」將仍是他們對「祖國」奢侈的籲求。 

 

                  小華20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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