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公告


AF390的同學已可申請工作證!


應備文件:


1.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書


2.一吋的照片一張


3.居留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4.中華民國護照影本一份


5.劃撥單收據正本(100元)


劃撥戶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僱許可收費專戶


劃撥帳號:19058848


勞委會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
83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泰緬權促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