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02月22日(星期三)晚間7點  

開會地點: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88號2樓  

出席:劉理事長小華、覃常務理事怡輝、李常務理事國泰、黃常務理  

      事通鎰、王理事濟群、周理長慧芬、周理事文富、張理事明珠、  

      朱陳理事永鵬、劉理事觀生、陳理事文政、黃理事士純、錢常

      務監事秋華、劉監事志華、朱尚懌小姐(緬華校參訪隨團成員)。

委託出席:黃常務理事華金、張監事富庭。  

主席:劉小華理事長  

紀錄:楊文傑 


壹、會議開始
 
 

貳、主席致詞


   
這次會議除了協會工作的相關報告外,主要要討論的,一是訪視緬甸華校的心得報告,一是協會在緬甸「讓愛紮根」計畫的執行方式。剛剛各位看到的「地下金庫─緬甸」一文,是我對緬甸社會現況做的一個心得報告。也希望台灣政府能更注意到泰緬地區的發展及現況,研擬一個對當地華人相對比較寬鬆的政策。 


参、會務報告
 
 

一、2011年重要工作業務報告

(一)    協助案件;(二)公益計畫執行;(三)海外活動;(四)重要

會議;(五)員工訓練;(六)媒體採訪;(七)其他。(詳見附件) 


二、近、中程服務事項與努力目標報告。(詳見附件)

三、2011年財務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報告。(詳見附件)  

四、2012年工作計畫及預算報告。(詳見附件) 


肆、討論提案
 
 

案由一:本會去年度(2011)工作業務報告及財務決算報告,請  討論。

說明:社會團體新年度元月至三月,需向主管機關呈報去年度會務執

      行內容和達成項目及財務決算書及業務計畫等,作為內政部績

      效評鑑考核。 
 

決議:通過。 
 

案由二:本會本年度(2012)工作計畫及預算編列,請  討論。  

說明:社會團體新年度須擬定該年度工作計畫及內容、預算書,報呈  

      主管機關備查。 


決議:修正部份文字後通過。 
 

案由三:2012年1月27日2月13日,理事長陪同常務理事黃通鎰、黃華金
        及朱陳永鵬理事參訪緬甸各地區華校,除於本次
會議中報告訪視
        心得外,並擬修改「讓愛紮根」執行方式,
提請 討論。  

說明:本會「讓愛紮根」計畫的助學金發放方式,在本會人員此次實  

      地走訪緬甸後,擬由原本之「讓愛紮根計畫管理委員會」統一  

      分配改為由本會審核各校需求資料後酌予補助各校名額,並在  

      收到各校補助名額學生基本資料表後,計算學生實際學年所需

      學雜費後予以補助,以期能達到資源不浪費以及在有限資源下  

      真正能照顧到更偏遠弱勢的學童身上。 
 

決議:修正部份文字及「緬甸地區『讓愛紮根』計畫申請補助學生基  

      本資料表」部份內容後通過。 


伍、案由發言摘要
 
 

一、這次我們共參訪了緬甸8個城市、38所華文中小學,發現在緬  

    甸地區,設有國、高中且規模宏大的學校,其校務運作資金大  

    致不成問題,比較缺乏的是師資、電腦、課外讀物等資源。但  

    對在緬甸為數更多的小學校來說,不少學生連基本學雜費都繳

    不出,也直接讓學校的經營面臨快無法支撐下去的困境。 
 

二、在學校需求協助部分,大學校如果財政不困難,請訂一個上限金  

    額補助。以城市分類而言,我們先考慮優先協助撣邦當陽市、臘  

    戌市、東枝市;克欽邦密支那等緬北一帶城市。當然,緬甸還  

    有很多小城市及村落也有需求和需要協助,如滾弄、丙弄、貴概、  

    景東等等。但是這些地方屬於禁區,外國人難以公開進入該地  

    區,就算我們想去參訪,也困難重重。 
 

三、我們對華校的協助,大致分為:(一)為學生募款,補助其學雜  

    費,以讓其學業能不因經濟壓力而中斷;(二)為學校能安裝太陽  

    能板、蓄電瓶、日光燈及燈座等裝備募款,以改善其晚上能有照  

    明設備唸書;(三)募集教材(含光碟版)、課外優良讀物、電腦等,

    以協助提高學校教學品質及增加學生知識技能。(四)在各華校之  

    師資要求部分,因牽涉緬甸國內簽證問題、教師個人意願問題(包

    括經濟補貼、環境適應),我們因是一個民間單位,難以給予具  

    體承諾,此問題將向台灣僑教相關政府單位反應匯報。 
 

四、雖然我們能補助的年度預算有限,也可能無法滿足每一個學校的  

    需求,但我們還是盡力做好每個學校的基本資料建檔。全緬甸大  

    大小小的華文學校約200餘所,雖無法一一到訪,但也要找機會

    把學校的基本資料做一個了解。 
 

五、本年度的補助學校學生,在實地訪查後,初審通過優先補助共

    11所學校、190位學生的學雜費補助及1位教師薪資補助。在分  

    配補助該11所學校後,如本年度撥款經費尚有餘額,或在本年  

    度內政部核可計畫(10月)時間截止前,本會後續募款順利,則

    將再增加補助其他學校以及學生名額。 
 

六、本年度本會優先補助以下學校名單名額:當陽市建華小學10位
    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當陽市利民小學2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  

    領補助、當陽市華文中學1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當陽市  

    南帕嶺補習班3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臘戌市美航果聯學  

    校2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臘戌市奇恩團契小學30位小學  

    生學雜費認領補助、臘戌市果新小學3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  

    助、臘戌市果宏學校1位教師薪資認領補助、臘戌市聖光中學  

    2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臘戌市聖恩學校10位小學生學雜  

    費認領補助、臘戌市果榮學校10位小學生學雜費認領補助。 
 

七、台灣政府文化部門強調「平衡文化權」,只是不知道這範圍是否  

    涵蓋海外的華僑及其子弟?我們亦將努力向政府轉達緬甸地區  

    各華校的需求以及希望協助的地方,讓這些至今仍高度認同中華  

    民國的海外華人也能得到政府部門的照顧。 
 

八、除政府相關部門外,我們亦將透過拜訪一些民間單位及個人,傳  

    達緬甸的現今情況以及華校的生存發展與面臨問題,冀希大家共  

    同努力,為緬甸華人及僑校提供一個更好的環境。 
 

陸、臨時動議
 
 

一、在募集書籍及教科書(含光碟)方面,建議近期與康軒、南一、龍  

    騰、瀚林等出版社洽談,看是否能免費募集到相關資源。 
 

決議:同意。 
 

二、建議在臉書(facebook)成立本會粉絲團,隨時上傳本會之相關訊  

    息,如此能讓更多人了解本會的工作及「讓愛紮根」計畫的宣傳。 
 

決議:同意。 
 

三、本會之原工作人員楊文傑因這學期研究所課程已修完,目前每月  

    僅需到學校3~4天,這段時間將請他來本會辦公室暫時協助處理
    綜合業務。 
 

決議:同意。

柒、其他:在本會此次理、監事會會議上,覃怡輝常務理事捐款2萬元、李國泰常務理事捐款2萬元、黃通鎰常務理事捐款6千元,作為「讓愛紮根」計畫專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泰緬權促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