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會申請辦理之「103年緬甸地區讓愛紮根」公益勸募活動,日前已獲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許可(衛部救字第1021380875號),勸募許可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12日至103年10月11日止。 

    本會在勸募活動許可後,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13條規定於活動開始後,向主管機關呈報捐款專戶,今已獲主管機關核可備查。 

    本會之「103年緬甸地區讓愛紮根」捐款專戶為郵政劃撥,帳號50116342。本會特此公開徵信,並請各位朋友們繼續支持本會明年度執行之「103年緬甸地區讓愛紮根」勸募活動。

勸募專戶核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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