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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週的課程內容是由陸委會的施威全秘書來講解。他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濫觴及制定動機倒是很清楚的點出:「移民制度其實是建立在歧視認知上」,「移民法充滿了歧視性。」

    當然,這不是台灣獨有的現象,所有國家對外來的移入者都抱持著高度的警戒心態,尤其是來自低度開發國家,加上對膚色、種族的歧意認知,所有的外來移入者被看成具有:經濟侵略、工作機會瓜分、社會福利被蠶食等現象。用這樣的疑慮來對待移入者,所設限制的條件自然擺在「能提供國家聲望或競爭力」之高程度、強能力(如投資者、管理者、或在國際上具有相當知名度或威望者)或「社會需求」(外籍勞工、外籍配偶)之考量上。

    外籍勞工不論是短期停留或長期居留,因為不涉及定居成為國民問題,雖然不明顯的遭受歧視性待遇(外勞管理辦法&各公司或各單位自訂之外勞管理辦法),但除了高捷爆發的泰勞反彈引發社會關注外,基本上,社會對外勞的關注是遠不如對「大陸配偶」或「外籍配偶」這些必須定居在台灣的移入者反感。

    施秘書在進入陸委會前,曾在民間大力關注過移民問題,這樣的態度帶到官場來,加上賴委員長的人權觀念,至少在「配偶」的對待上應該可以看到一些進步,尤其是對「配偶」是來瓜分台灣的社會資源還是協助台灣解決因社會福利不足所可能產生的一些社會問題,官員的認知如果是深入到生活中去探討並願意誠實面對,誠懇解決,台灣的「人權」理念才有真正落實的機會,而不是令人厭煩不齒的廉價彩粧品而已。

    我在泰緬無國籍華人回國爭取國籍的工作歷程中,對於無國籍配偶的生存困境感觸極深極深,在本月22號的課程中,廖元豪老師要我講解「泰緬僑生」與「泰北孤軍」問題,我希望能抽得出一點點時間說明我所接觸到的移民生活問題,那是在移民法中看不到的人權剥削事實,不幸的是,認為「陸配」「外配」到台灣來蠶食鯨吞我們的社會資源的人比比皆是,這樣的態度來自於對「所以移民」的認知不足,如何改善這樣錯誤的認知,我希望有更多的團體,說更多的故事,讓社會的歧視認知能逐步改善、法律對台灣的保障也能建立在更「人道」的基準上。

 

 

小華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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