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僑委會與僑教會共同舉辦海外僑生招生
第二階段:僑生設法取得護照來台灣
2A:合法具有公民身份的護照。(提供參考:以魚目混珠方式取得
當地少數民族戶籍,以少數民族合法公民身份取得合法護照。)
2B:購買當地國民身份的護照,借用他人身份,從第三國進入台灣。
第三階段:僑生以護照進入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審核護照。
3A:護照為真
3B:護照為假,身份不一樣。卻不察。
第四階段:抵達台灣就讀,前往當地警察局登記,申請居留證。
第五階段:合法居留期限到期,進行展延動作。
5A:有足夠金錢可以前往第三國將護照效用予以展延。
5B:沒有足夠錢,請台灣仲介公司,私蓋展延印章。
第六階段:僑生完成學業,準備返國。卻因為護照有問題,進退兩難。
6A:在入出國及移民法實施以前入境,且無出境記錄。經法院認定
確為無國藉者,可以取得身份證。
6B:入出國及移民法實施後入境,為非法居留,面臨遣返的問題,
但又無法回去,有被拘留的問題。
第七階段:想要申請身份證,警政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不認可其無
國籍之身份。
僑生所持的「假」護照,認定是真的護照,不屬於無國籍情況。
僑生如果前往法院自首,目前懸在不處理的情況。
另外,僑生在台灣工作的權益保障問題。
每學期工作時數的限制,並不等於學習的成果,更會造成學生生活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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