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 第一次發起人會議記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97年8月3日下午兩點整。
二、地點:台北縣永和市中正路88號2樓
三、出席人員:20人(應出席人數30人,出席20人,請假10人)
四、列席人員:劉小華、徐筱菁、曾逸武、謝廷瑄、周文富、張明珠、
黃時錦、馬永雷、朱尚懌、李愛琴、馮仙鳳、趙雲雲、
李紹文、蔣淨宇、王敏義、張新德、于金蓮、李忠才、
張富庭、黃士純
五、主席:劉小華
六、記錄:李美萍
七、主席致詞:感謝各位在百忙中參加我們第一次籌備會議。所以要將
籌備會正式成立起來,是希望在為泰緬無國籍華人爭取
國籍事件上,與官方能有正式的公文往來。也希望能讓
更多的僑民得到公平對待及生活照顧。
八、報告事項:
(一)本會自去年五月開始招集在台泰緬無國籍學生,承諾協助爭取國
籍,至今被協助會員共計922人。
(二)自今(97)年3月招募發起人及一般會員,目前共有一般會員50人。
(三)本會進程目標在(97)年七三行動後,已經獲得政府正面回應,除
發給「外 僑臨時登記證」,給予學生不被收容、不被警察臨檢之
保障外,內政部廖部長並承諾將於修法後解決在台泰緬無國籍人居
留問題。
(四)本會五項中程目標是目前辦公室正常處理事務,努力進度如下:
1、法律諮詢解答:外籍配偶、學生等生活、居留、工作相關問題解答。
2、委託提供工作機會:本會經企業委託,願意提供工作機會給待業中同學
。目前已與兩企業洽談提供學生職業訓練,給予學生另一生存技能。
3、泰緬僑生獎助學金的爭取:2008年1月23日,救總通過監理事會,決議
每年提供40個獎學金申請名額,每人每學年一萬元新台幣。
4、被收容拘留同學的責付:已成功責付10位同學。生病、意外事故住院
學生關懷計4人、死亡學生家屬慰問計2人。
5、與相關單位合作的情形:協助移民署做樣態調查整理、與立法院就修法
內容做協調、救總學生獎助金爭取、法扶會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6、協助官方翻譯:泰文、緬文
7、舉辦活動:春節聯歡晚會、端午節、中秋節等,讓同學得與鄉親迎佳節。
(五)本會長程目標目前定名為『美麗家園計畫』。俟本會運作穩健後,
將於泰緬地區分別成立分會,以創造學子回鄉發展契機及意願,共
創家鄉及個人前景為標的。
(六)本會除了是非營利事業單位外,亦傾向為一自助助人性質單位。經費
來源:
1、會員會費收入
2、會員捐款
3、以專案企劃申請內政部補助
4、以專案企劃申請聯合勸募基金會協助
(七)目前辦公室工作人員:李美萍、楊文傑、段志豹共三人。分別處理
所有業務、翻譯及財務。
以上,為本會目前運作報告,希望各位提供寶貴的經驗及想法。也請
在場的各位先行自我介紹,增進彼此認識。
發起人介紹:省略。
九、討論事項:
1、請推選出七位籌備委員,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七位籌備委員:劉小華、周文富、曾逸武、張明珠、馬永雷、
黃時錦、李紹文。由劉小華擔任主任委員。
接下來要召開籌選委員會議,非籌備委員屬列席性質,可先行離席。
第一次籌備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8月3日 下午16:30整
出席:劉小華、曾逸武、周文富、張明珠、馬永雷、黃時錦、李紹文
主席:劉小華主任委員
記錄:李美萍
討論事項:
一、審查章程草案
二、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三、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
整合籌備委員對協會日後發展建議:
1、將協會推向與泰緬地區的交流努力。
2、將協會統整、整合,成為有網絡的向心組織。
3、建立協會功能,加強被認可的社會形象。
一、審查章程草案
修改章程第六條:
原條文內容:中程目標中 (一)結合企業,提供泰緬僑生安全打工、
保障收入之服性工作。
修正內容:將原文中「打工」修正為「工讀」。
決議內容:(一)結合企業,提供泰緬僑生安全工讀、保障收入之服務性工作。
增列條文項目:長期目標中增列第四款
增列內容:成為泰緬地區華人與台灣社會的接觸平台。
增列第八條會員類別:
增列類別(六):協助中會員。
修改第二十一條:
原條文內容: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
修改內容:「任期三年」改為「任期兩年」。
決議內容: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
增列第三十一條內容:
增列內容為:
永久團體會員:一次繳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永久個人會員:一次繳新台幣壹萬元。
二、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1、籌備地址:台北縣永和市中正路88號2樓
2、工作人員:維持目前辦公室工作人數。
三、徵求會員入會公告
以內政部格式為準,入會截止日為:97年8月20日。
四、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