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最近承擔的責任有外人難以想像的重-將近千人的合法身份的取得過程出不得一點點差錯-形象上的差錯或是作業上的疏失,都是我們必須競競業業去謹慎處理的。我們憑什麼站出來公開爭取國籍?憑藉的就是「理直氣壯」。
海外無國籍華人回國要求「還我國籍」,是歷史的業障,也是政府的責任。但是在國境安全、社會安定的理由下,台灣是法治國家,理當依法行政,如何在持用非法護照入境的狀況下要求合法居留,是我們自己要先說得出道理,才能要求修法解決。這個道理要站得住腳、自己要負舉證的責任,一但拿得出真實憑證舉證自己確是海外無國籍華人,對那些毀謗或詆毀的言詞行為又有何懼?
最近聽到一些抹黑本協會或狀告到調查局的情事,我忍不住要公開的說:我「真是心中竊喜」啊!
如何證明本協會是按照規矩行事、財務是清清楚楚的,總不能自己抱著財務報表到處向人說明吧!官方因為有人舉發,調查是必要手段,我們自然配合調查,我最自負的清白公正反而有機會明明白白的攤在官方面前,能不向舉發人說聲:「謝謝!」嗎?
「理直氣就壯」,這當然是事實,但「氣壯」不必失禮,大聲的氣壯也不證明有理。
我所以敢說:「要敗也要敗在英雄手下才會服氣」,正是表明我們一直秉持「理直」的方向,所以無畏「詆毀」的作為。除非有人拿得出我無法否認的強硬證據證明我這十四年的作為是錯誤的、是不合情、不合理、非法要求的,我只要服氣,自然鬆手。若只是一些流言或毀謗,怎能讓我退縮?
願與所有無國籍人共勉之!
小華2009/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