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工安意外,暴露商人的自私,政府的失德,人命的廉價。

勞委會主委震怒說:「無論大、中、小包商都難辭其咎,應該負責。」話是沒錯,但是,難道政府沒有一點的責任和疏失?沒有一點的過錯和放任?

台灣有卅五萬多名外籍勞工,這些人都是透過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遠渡重洋來打工,懷抱著改善家計的夢想,在他鄉從事著社會最底層的工作。然而,就業服務法的限制,讓他們即使受到原雇主剝削壓榨,仍得忍氣吞聲地默默承受這一切。如果他們逃離,那他們就會變成非法勞工,甚至逾期居留的黑戶,他們的命運也將註定被自私的商民欺壓,被無情的社會吞噬。

就業服務法的「荒謬」,讓一般外籍勞工在沒有正式雇主後,也喪失了勞動保障,更形成社會安全網的漏洞。這些情況,其實已存在多年,但政府一直沒有妥善的後續處理方式。

深入這次工安意外事件,我們應探討是什麼樣的情況,讓他們變成非法勞工?如果他們是逾期居留,那他們是無奈又無助的;但如果他們是合法居留,迫使他們非法工作的原因和現實,應該脫離不了政府的為德不卒。

舉例來說,已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泰緬孤軍後裔,在就業服務法的限制下,仍是得為了生存「非法工作」,其他無勞動契約關係存在的外籍勞工,即使他們擁有合法居留權,他們的命依然得被硬性法令和無情雇主主宰。

外籍勞工對台灣社會及公共工程的奉獻付出,讓台灣人的生活品質得到提升。不幸事件已經造成,除了遺憾哀悼外,政府也應該盡速查明他們的身分和給予其家屬一定的撫慰,以表政府的一點人道道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泰緬權促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