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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劉女士您好:
您於99年12月7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AF391居留證無法放棄國籍一
事,茲就本部業管部分
答復如下:
有關持AF391居留證之國軍後裔學生之工作權,因事涉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權責,本部入出國及移
民署前於98年9月21日亦曾函請該會從寬核予渠等工作許可,惟該會回復
渠等仍應依就業服務法相
關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因工作權非本部業管,建請您逕向該會聯繫反映為
宜。
感謝您的來信指教,並祝健康快樂!
劉小華在不到一個月前跟勞委會王主委當面陳情;勞委會官員電話解說;
我寫信給部長;答覆
如上.沒有結果的結果我能說甚麼???
這一路走來,要幫的原來是粗魯,無禮,說謊的一堆人,我也未免太豬頭了一
點,看來我的大頭夢該清醒了!
(詳情請參考-一般留言-楊世仁)
劉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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