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姓趙,名德芬,出生於緬甸的一個小小村莊”帕鵬”,一個小到連很多緬甸人都未必聽過的地方,村莊大約住有二、三十家人,三、四種少數民族,算是個小地球村。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派十萬部隊赴緬甸與美、英、印等國部隊協同作戰,抗擊日寇。爺爺當年也是這樣帶著一家妻小跟隨軍隊到緬甸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而年紀稍長的姑姑們則被留在中國,之後就再也沒有相聚過。更不幸的是,在深山老林的一次戰役中,國軍十萬將士大部份戰死,部分退到台灣,而爺爺們卻被遺留下來,成了被遺忘的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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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段,名曉玲, 生於緬北當陽的村落。生長在異國的我,本屬國軍後裔三代。我們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戰亂時期,聽父親提及還有一個兄長,卻跟隨國軍成功的退回了台灣。亦是吾大伯父名為「段春山」曾任營長或團長一職。因失了連,所以待在行政院退輔會中查詢。是生是歿還不得知。而祖父「段體忠」跟隨國軍由家鄉四川省撤退,一路上被共軍追打,到了雲南省,卻變了妻離子散,當時國軍處於劣勢,在節節撤退的情形下,祖父忍痛帶著父親段春品(年僅八歲)再次撤退至緬甸。當時國軍在緬甸從整旗鼓,國軍準備來個大反攻,卻寡不敵眾的情況下失敗了。祖父也在失敗下為國犧牲了生命。當時只有八歲的父親,再耳邊聽到的是一種動力,只聽到跑跑跑,頭也不要回的跑。
終於蒼天有憐憫之心父親遇到了一對好心夫婦收養了父親。變成了孤兒的父親又再次的找到了依靠。之後陪著父親成長的卻是坎坷的命運,因為當時生活困苦,有一餐沒一餐是常有的事。因為怎麼說也是寄人籬下,父親有時吃到的只是鍋巴。可父親還是帶著感恩的心,含著淚,微笑的把鍋巴吞下去。寒冬裡沒有外套可披沒有長褲可穿。一年四季,光著腳丫子!父親是個很上進的小孩為報答養育之恩,什麼活都肯作。看著父親是個上進的小孩,再加上兩老沒有兒女雙雙病歿的情況下。把那又八坪大的小房子留給了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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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張教康,生於緬甸。於民國九十四年來台唸書,那時候中山工商到緬甸招生,原本抱著來台灣學一技之長,沒想到到了台灣卻一波三折。剛到台灣就到中山工商,以為可以安心讀書。沒想到中山工商卻讓我們去造船廠上班,每天薪水只有基本工資528元,別人基本工資是一千多塊,學校根本是把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人當作廉價勞工。工作又相當勞累,又很危險,要站在幾十公尺高的船頂焊接,又受海風與烈日的侵襲,一不小心就掉到海裡。在學校又經常被師長歧視,傷害自尊。上了三個月的班以後,又要繳三萬五千左右的學費,如果繳不出去,就要強制遣返,若把全部薪水繳出去,生活費幾乎沒有剩下多少,最多只能維持三個月的正常生活,接下來就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著。所以在不斷欺詐,壓迫下,才選擇離校出走。學校又扣押了我的護照,為了生活的溫飽,已顧慮不了那麼多了,加上護照在我搭上台灣班機那一刻,已經由真變假了。
在緬甸由於是華人的關系,一直沒有合法的身份,在要出國唸書時,聽說只要用金錢就能擁有合法的身份,才用金錢購買了一本,當初也以為是真的,心想從此就有合法的身份了,沒想到到台灣以後才發現是假的,在知道後,就覺得很徬徨失落,因為緬甸政府並不承認我們是他們的子民。在緬甸,當地人說我們是華人,可到了台灣,這邊又說我們是緬甸人,突然模糊不清,搞不清自已是什麼人了,有種被當作人球的感覺。所以我們也不能再回去。只好留在這裏,至少這裏讓我有家的感覺,雖然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由於身份不合法也沒有人敢雇用我們。生活費只能向親友借貸,有一餐沒一餐的,住的地方一直不固定,都是在朋友那小住幾天,因為他們也不敢收留我們,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別人施捨的舊衣物。狼狽之模樣,是一般人無法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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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打開網路信箱,一封標題:[只能跟劉姐訴苦]的信讓我心情幾乎沉到谷底,我告訴自己,不要在孩子吃飯前提到這封信,他會像可怕的病毒,打壞所有孩子過節的心情的!
我熬上大骨雞湯,拌著泰式沙拉,心理複習著要跟孩子們說的話,不要讓孩子大老遠的跑來,卻只是瞎鬧一陣,什麼狀況都沒有弄清楚就離開了.手機是響了又響,忽然一個本地人的聲音說,他是宅急便的,要送包裹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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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通過後,僑委會,教育部未加強宣導,外交部 未嚴格審核及把關,致泰緬學生持用問題護照回國就學問題未見改善
政府唯一解決此後遺症的方法,就是縮減來台公費名額,及減少招生人數。
並不做出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將僑生「改裝」成外籍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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