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始跟同學做一對一的面談,除了同學的提問外,有些
重要的觀念一直在腦中打轉,要自己千萬不要漏了說明。但想想
,要面對的可是三佰多個同學呢!與其讓自己壓力這麼大,不如
寫成備忘錄,讓大家在面談前已經對自己加入「被協助會員」的
資格了然於胸,我就算漏了說,也還有書面資料可以參考。
壹、本會不是代辦手續的仲介團體,除無國籍人士外,不代辦
一般申請居留証或定居証手續。除此之外,任何權益爭取
都是我們的工作目標及內容。
貳、國籍爭取在工作時程上無法做承諾,但絕對是目前的首要
工作目標。
參、面談目的在確認被協助者是無國籍人士,但舉證工作仍須
由被協助人自行提供,本會只為大環境因素作說明,不為
個人身分做背書。
肆、所謂無國籍人,必須證明自己並未取得出生國公民資格,
亦即在泰緬地區只有難民證、居留證、準國民證或自治區
通行証等證件。
伍、凡以學生身分入境者,必須備妥入學分發書。凡入學分發
書遺失者,請向僑委會、教育部或原報到學校申請補發。
陸、本會所發『身分證明』並無法律效力,僅說明是已經向移
民署報備之案主。近期內將透過立法院向內政部爭取核發
『臨時身分證明』,以保障本會已登錄之被協助會員生活
權益。
柒、 如係到期之偽變造護照,請勿再辦假延簽,以免造成護照
認知困擾。
捌、 請隨時瀏覽本部落格相關訊息,避免錯失機會。
以上八點,未包括自白書內缺失。自白書須修正者,會在面談時分別提出改進意見,以確保同學在面對檢察官時能做明確說明,順利獲得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書。也希望在面談時能與同學做充份溝通,並清楚解答同學的所有疑問。希望同學在面談前,也能準備好自己的相關資料及提問,讓面談工作確實能幫助大家了解狀況,並預習面對檢察官及移民署的查核。
劉姐2008/3/30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