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3 幹部會議討論事項
時間:2008/4/3 星期四 晚間七時
地點:台北縣永和市中正路88號2樓
出席人數:國臻 建邦 東亮 建菊 應華 顯宗 德雄 泰光 開莉 榮孝 超賢
超俊 文文 美萍 開莉 彩怡 興華
一、財務交接報告:彩怡
請各組員請往本會財務網站審視。
二、所有協助中會員面談需在4月底結束,聯絡與通知是否有困難?
目前各組無法聯絡組員
建邦:紀麗飛
顯宗:李雷聲、段盛輝
國臻:李利仁
德雄:紀麗仙(退出)
應華:楊林良、劉榮仲
開莉:(退出)楊秋玲
興華:無
榮孝:劉寬發
同鑫:無
小翠:李燁峰
恩全:楊祖蔭 明麗麗 李綱富 馬榮霖(無法聯絡)
世才:無
俊源:無
新深:陳國泰
以上聯絡不上之組員,如有同學間相互認識,也煩告知請其與辦公室聯絡。
三、各組跟劉姐面談時間如何安排?
決議:
原則上,劉姐從4/8日起至4/25日會到辦公室與同學進行一對一面談,一併審核同資格
條件是否符合,時間:早上10點至下午15:00。四月份要將結束全部協助中會員一對
一面談,以利擁有完整之舉證與官方協調奠定解決方法。
同學的配合,是我們盡速解決身份問題的關鍵!
4月份簡訊仍是由小組長義務統一發給小組員。面談由小組員跟劉姐及辦公室工作人員
約時間,個別前往面談。
四、面談未到會員該如何安排?
決議:
看未到面談人數多寡決定是否取消協助中會員資格,如人數過多,再給予緩衝時間及機會。
五、劉姐今日 (4/3) 到法院以證人身分接受檢查官面談
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官問劉姐如何知道同學為無國籍人?
2、又如何知道同學所持護照為假?
以上兩個提問,亦是同學日後將要面對的問題,如同學無法自行舉證為無國籍人,請
儘早退出無國籍人身份申請,以免日後面臨更多刑責。並請小組長宣導。
六、4月10日將於移民署開會討論,如有任何疑難問題,請確認後跟工作人員
反應,以利一併協調解決。
七、關於泰國、緬甸舉證
泰國舉證:
1、隨身證 2、自由難民證(少數民族證明)
3、難民證 4、非國民證件等
緬甸舉證:
1、藍卡(淮居留證)
2、外僑居留證(FRC)
3、通行證
4、失效兒童證(無法換成成人國民身份證)
5、其他:如孤軍證明等,須跟移民討論後再確認。原則上孤軍證明,僅能申請到
「台灣國籍證明」不能歸化。
八、借用辦公會議室登記
近期借用會議室組長:
借用人:開莉
借用時間: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晚間七點。
九、5月份小組長將卸下組長職務,但仍有義務分擔之責任,為讓每位組員均有參與
運作機會,本會將日後組織概略分職如下,如有小組員願意義務協助擔任,請於
辦公室聯絡(02-29454868)
目前本會空缺組織,徵求負責同學
1、活動組:
策劃:
文宣:
課程設計:
2、社服組:
3、資訊組:
4、烹飪組:
5、攝影組:
紀錄:李美萍 2008/4/3
- Apr 05 Sat 20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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