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在一個大學畢業的典禮上,有一個國家元首發表演說。演說完畢的時候,有幾個學生要求他念一段聖經作為畢業禮物及他們踏入社會以後為人處世的方針。那位元首當場唸了一段創世紀裡面的經文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
這些社會新鮮人聽到這段聖經,噓了一陣 ,臉上難掩失望的抱怨說,為什麼要唸這段?既不符合現代的科學,對實際的生活又沒有任何幫助的創世紀呢?
於是這位元首就解釋說:「大家會覺得這句話不重要,其實這對所有的人類都很重要。沒錯,聖經只有說上帝以他自己的形象造人,並沒有說上帝創造了美國人、德國人、猶太人。是我們自己不能把人單純的當人看待。既然不能把人看做是人,就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爭議,甚至爆發戰爭。有了戰爭,哪裡還會有所謂的和平呢?如果我們能拋開偏見,種族歧視,宗教和膚色的差異。能把人單純的當人看待,我們便能放棄很多不必要的執著,過美好的人生。」
我不知道哪些大學生對這位元首的回覆滿不滿意,但對我來說真的夠用一輩子了。因為我是個緬甸華僑,完全了解活在不被當成「人」看待的痛苦,在僑居地沒有人承認我們是緬甸人,好不容易歷經千辛萬苦來到自己的祖國,也根本沒有人承認,接納我們是台灣人,我們就好像失去根(國籍)的一棵樹,生活完全沒有任何保障,經不起一丁點的風雨,我們並不是要求甚麼,只是想要一個我們還是人的証明-身分證。光明正大的走出去,陪自己心愛的人散個步,看個日落。(真的,我發誓這是我來台灣最大的心願)不過這些看似別人與生俱來就有的權利,對我們來說卻是奢侈的嚮往,要付出太多太多,還得放棄自己的家人,自由和青春..
我的家鄉在緬北一個的偏遠小鎮叫「當陽」,我是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家裡有七個孩子,四男三女我排行老三,母親生我的時候,因為沒有接生婆,造成了右邊大腿麻痺的後遺症,父親往生的早,母親為了我們也一直沒有再改嫁,一個人辛辛苦苦的把我們養大,她從小就灌輸我們回到祖國的懷抱的意念,不管環境多麼困難,她都堅持要我們唸中文,記得小時候,我們唸中文是不能光明正大的開設學校,華人父母親都是偷偷的把孩子送到老師家,那種情況這幾年才終於改變,在緬甸我們一定要唸緬文學校,從小學到高中畢業,共11年;可想而知,當我們中緬文兩所學校都要唸的時候,那七個小孩的負擔是多麼的沉重,母親用它那雙粗糙的手,每天早出晚歸的努力就是為讓我們唸中文,就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讓我們來到台灣,每每到開學的季節,我都會看到母親為了我們的學費而偷偷的流眼淚,而我也不由自主的跟著哭,他那瘦小的身影和嚴厲的教誨一直以來是我學習努力的動力,她常說:「貧者以書為富,媽媽以前沒有機會讀書,不識字,是媽媽一輩子的痛,現在你們有機會,一定要好好把握,不管將來是否有媽媽的陪伴,你們都要好好努力,媽媽只要你們辛苦這10幾年,你們可以不用出人頭地,只要下半輩子能安安穩穩的生活我就滿意了。」雖然媽媽沒有讀過書,我卻覺得她是世界上最有智慧,最偉大的人,(媽媽!不管你會不會看到我這篇文章,我要在這裡告訴您:我很愛您!我答應過您會帶你去日本醫治您大腿的疼痛,我一定會帶您去的,您一定要等我喔!)
當我初中畢業的時候,我必須離開自己的家鄉,去古都瓦城,因為全緬甸只有瓦城有較完整的中文補習班;當時媽媽給的錢根本連我的房租費都不夠,只好先停學兩年,到處打零工,那時我還未成年,根本沒有什麼工作的機會,只能做茶店的小小雜工,收入也很有限,母親怕耽誤到我們的學業,索性舉家搬到瓦城,住在當時瓦城罕無人煙的第一工業區。我再次復學的時候,便要坐一個小時半的腳踏車去到市中心讀書,中文學校為了配合緬文學校,每天上課的時間是早上6點到8點下午4點到6點,緬文學校是早上9點到下午三點,所以我每天必須零晨4點半就起來吃一吃昨天的剩飯,拿好午餐費就去上學,有時候,路上腳踏車拋錨的話,真的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不過我還是很開心,因為我交到了很多好朋友,有了他們的幫助和鼓勵,吃再多苦我也覺得是在吃補,每天回到家的時候就累倒了。
我的班導師注意到我上課經常會遲到,便關心了我家裡的情況之後,她決定幫我爭取免學雜費,然後在把我介紹給一個他以前的學生那邊住;經過他的努力,我終於可以搬到離學校比較近的地方,學雜費也不用擔心了,只要自己賺自己的緬文學費就可以了。
那時候,我終於明白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深遠意義,也很感激社會上那些默默付出的人。
2006年,我讀緬文學校大三的時候,在老師和家人的鼓勵下,我參加了海外聯招,順利的考到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當時很開心,也感到不安,開心的是我終於可以完成母親的第一個願望,去台灣深造;不安的是,哪裡來的錢出國?那筆龐大的金額對一個過一天算一天的我們家來說,作夢也不會夢到,但看到母親那滿臉的欣慰和驕傲,我只能硬著頭皮跟母親說:我有辦法。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我借到一筆錢,去到首都仰光辦理出國,由於沒有身分證,我必須向仲介公司買假護照,幾經波折,確定了我可以來台灣之後,媽媽卻因為沒有錢到仰光,而沒有送我到機場,無奈之下上了飛機之後,我就到盥洗室大聲痛哭,因為我明白,我不知道要等到何時才能再見到我的家人,也許是2年也許是20年也許更久更久……
看到斗大的「桃園國際機場」這幾個字,我的心跳得很快,我來到台灣了。看到周圍的人都有人來接機,迎接自己的卻是恐慌與不安,接下來我要怎麼辦?
身上僅剩五十塊美元,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不過我告訴自己,天無絕人之路,路是人走出來的。
開學了,在這裡人生地不熟,我一點辦法也沒有,只好向緬甸同學會求救,借到第一個學期的學費,就這樣讀了一年,在成績不盡理想的情況下,我決定重讀,所以這個暑假我白天做工地晚上又去工廠上班,沒多久身體就出狀況,賺不到錢,又拖了一屁股的債,身上的負擔也越來越沉重,自信心也受了嚴重的打擊。當再次開學的時候,我依然繳不出學費,辛苦了2年結果又回到原點的心情,我生了放棄就學的念頭,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退學了。
僑生在退學的同時,居留權也相即喪失。一夕之間我也就從一個學生變成了一個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離開學校一個多月後,在台中我被警察臨檢,做完筆錄後,把我送到台中移民署,後來又把我送到新竹收容所,在那裡待了近半年之久,那是我這輩子最痛苦的一段日子,喪失自由的青春,讓我瀕臨絕望,因為護照是假的我又不敢回緬甸,每天生活在挫折感裡,想到自己還沒入社會,就欠下了一大筆債務,又不能回家,更不能留在台灣,好幾次有輕生的念頭,但當我想到自己這25年來,直接間接的努力,都是為了爭取一個合法的生存證明,更何況,我已經走到了這個地步,我不能輕易放棄,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個叫泰緬權促會的團體,把我從收容所保釋出來,給了我一個重新活下去的希望。
我只是許多許多泰緬華僑生中小小的一個例子,還有很多僑胞的心酸,背後的努力與付出,又有多少人能理解呢?落地想生根,飲水欲思源,希望台灣政府有關單位,能給我們一個機會,一個關係著我們一輩子的機會,把我們當成「人」來看待,也在這裡向你們道歉,我們真的給你們添了不少麻煩。
God create men by his own im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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