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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公告
AF390的同學已可申請工作證!
應備文件:
1.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書
2.一吋的照片一張
3.居留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4.中華民國護照影本一份
5.劃撥單收據正本(100元)
劃撥戶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僱許可收費專戶
劃撥帳號:19058848
勞委會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社團法人泰緬地區華裔服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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